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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行县对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
关于实行县对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
澄府办函〔2022〕70号
2022-11-30
索 引 号: /2023-31551 主题分类:
发文机关: 澄迈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: 2022-11-30 10:02
标 题: 关于实行县对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
文 号: 澄府办函〔2022〕70号 发布日期: 2022-11-30 10:02
时 效 性: 有效 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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